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46,449,5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依托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炭、原盐、石灰石等自然资源,通过一直在优化管理理念和完善产业生态圈,发展成为拥有氯碱化工和粘胶纺织产业两大主业的优势企业,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 、粘胶纤维 、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作为氯碱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延伸粘胶、纺织产业,上下游相互配套,构建一体化生产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公司拥有完整的煤炭—热电—氯碱化工—粘胶纤维—粘胶纱上下游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在积极发挥产业协调优势效应的同时,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人才、规模、安全环保、技术创新、品牌效应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产品结构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园区化、国际化的氯碱化工、纺织工业生产基地。未来公司将围绕已有产业,积极探索纵向一体化产业链和横紧密型多元经营的有效协同。
公司在做大做优氯碱化工的基础上,依托产业政策和新疆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及现有的原材料和动力资源,进行产业体系调整和升级,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丰富产品类别,实现一体化经营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益,同时走产品高端化、精细化路线,创新研发,差异化提升产品价值,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着力提升公司总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聚氯乙烯树脂(PVC)是五大通用树脂之一,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通用型合成树脂材料,由于具备优秀能力的阻燃性、耐磨性、抗化学腐蚀性、综合机械性能、制品透明性、电绝缘性及易加工性等特点,已成为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塑料品种之一,大范围的应用于工业、建筑、农业、日常生活、包装、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PVC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其在建筑领域的角色是其他材料所不能取代的。随着我们国家城镇化的发展、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PVC管材管件、型材门窗的需求增加;同时,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宽,PVC已经大范围的使用在创新发展新兴的应用领域,如PVC地板、PVC-O管材、PVC 医用制品、PVC车用制品等。
目前生产聚氯乙烯的制备工艺按原料路线划分主要有电石法和乙烯法,电石法主要生产原料是电石、煤炭和原盐;乙烯法主要的组成原材料是石油。国际市场上聚氯乙烯的生产主要以乙烯法为主,中国受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限制,主要以电石法为主。在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发展电石法PVC是国内氯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聚氯乙烯行业是成熟行业,其生产的基本工艺和产品高度同质化,产品的质量主要根据工艺水平和生产装置。聚氯乙烯树脂生产技术大多数来源于国外,目前我国聚氯乙烯树脂生产正在向设备大型化、控制自动化方向发展,随着国内对世界先进生产技术消化吸收能力的逐步的提升,生产技术已达到世界水平。
烧碱作为一种基础化工原料,大范围的应用于轻工、纺织、化工、农业、建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国民经济每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占了重要地位。
目前烧碱生产制备工艺最重要的包含为离子膜法和隔膜法。根据《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中规定,2015年年底淘汰所有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离子膜烧碱工艺很成熟,产品的质量主要根据工艺水平和生产装置。
公司围绕电石法工艺路线自身的产业链特点,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发展的策略,利用PVC保温降噪、不含甲醛、节能环保等优良性能,拓展PVC家装、建筑、医用、食品等应用领域,推动“以塑代钢、以塑代木”,延伸产业链,增强发展潜力。
粘胶纤维是利用天然高分子纤维素为原料,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变化和物理变化制成再生纤维素纤维。其性能类似天然棉纤维,但又具有吸湿性强、染色鲜艳等优于棉纤维的特点,有良好的饱和能力,能以任何比例与各种纤维混纺,用于改变纺织品的组织架构,改善纺织品的性能,用来制成的纺织品用途几乎遍及所有的工业、农业、生活衣着等各方面。目前国内粘胶纤维主要有粘胶短纤和粘胶长丝两个品种,其中粘胶短纤占主导地位,产量达到粘胶纤维总产量的96%左右。粘胶下游产品与涤纶、氨纶相比,具备无可比拟的可降解性、舒适性、着色性。与棉纺相比,具有易染质柔、悬垂挺括、滑爽舒适等优势,对棉花具备可替代性,市场空间广阔。
粘胶纱属于棉纺织行业。纺织行业主要是将初级的棉、毛、丝绸等原材料经过一定的加工手段后形成服装等日用品的原料的工业行业。纺制而成的纱线用于织布,最终制做各类服装,也可用于针织面料,制作成各种针棉织品。
目前,我国粘胶纤维生产的基本工艺上已广泛采用连续浸渍、二次浸渍、中温老成、风送冷却、干法黄化、连续溶解、快速脱泡、高温熟成、连续过滤、大容量组合喷丝头、低锌纺丝、精练成网、酸浴蒸发的多级闪蒸、连续结晶等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流程也基本实现了自动化、数字化、模块化、标准化。粘胶纱大致上可以分为气流纺和涡流纺两种工艺路线,随着花了钱的人粘胶纤维的认知度慢慢的升高,粘胶纱产品的需求也慢慢变得大。
公司通过自主创新、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及应用为路径,在浆、纤、纱、织等产业链环节共同发力。公司始终致力于“生态、环保、可再生”粘胶纤维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利用棉短绒废弃资源可回收利用,生产纯棉浆高白粘胶纤维。中泰纺织已成功下线黑色粘胶纱线、多种麻灰色纱线等差异化产品,填补新疆用当地粘胶纤维生产此类差异化纱线的历史空白,依托超细旦纤维产品,成功开发出紧赛80支粘胶纱,纱线产品逐步走向中高端行列。中泰纺织取得世界权威纺织品生态标签,成为新疆首个拥有MADE IN GREEN by OEKO-TEX?标签的纺织企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0年7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
2020年,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世界经济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衰退、美国对我国的遏制打压全面升级,公司坚决顶住市场行情报价下滑、需求锐减、库存上涨等带来的经营压力,保稳产、降成本、提效益,扭转了亏损局面,保障了产业链、供应链正常生产运行和各族员工稳定就业。公司立足经营主业、多元创新发展,持续强化治理能力,不断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把安全发展始终作为第一责任,稳步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抓质量改进,促质量提升,增强研发能力,不断推动产业升级,剥离非主营业务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指标控制、原材料采购和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多措并举实施降本增效。公司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盯紧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坚持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加大危化品生产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与一流科技公司战略合作,打造数字化园区,实施智能化、机械化和数字化改造,全方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克服地区封闭、上下游客户复工难、运力不足等困难,组织协调产供销运大联动,确保各生产单位安全平稳生产,扭转因疫情和市场强力波动造成的不力局面。
公司持续推进阿米巴经营,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与库存优化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在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市场需求之间寻找平衡点,持续促进质量提升。加强对产品生产、存储、计量、包装封口及运送过程中质量管控,开展客户异议处理及客户走访工作,确定保证产品质量持续改进。各园区深入开展 “降库存、控运维”专题调研,组织库存管理先进经验分享交流会议、观摩活动等,提高库存物资利用率,盘活库存资金占用。公司开展质量升级行动,推动管理精益化,产品差异化、品质高端化、生产绿色化、产业智能化、以优质的产品供给和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市场粘合度,实现产品多元化销售,加强新客户开发力度。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经营销售团队长期驻扎市场,优化氯碱板块营销网络和物流网络,深挖终端、拓展下游,片材、线材、膜材、医药级等高端商品市场开发取得实效。特别是结合市场对糊树脂、降粘树脂的不一样的需求,按客户的真实需求提供配套技术上的支持,帮助下游客户实现目标,拓宽营销面,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品牌价值。营销战线实现向内地发达区域前移、库存前置,PVC国内市场占有率扩大、直销率提高。公司积极推动纺织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建设水刺无纺布生产线,发展差别化、高端化纺织品,实现在建筑、医疗、农业、日用等应用领域的突破。整合优化中泰品牌,集中打造优势品牌,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推进全员营销、精准营销、会议和赛事活动营销,宣传中泰产品,推广中泰品牌。
公司聚焦氯碱主业,做精氯碱化工、粘胶纺织主业,推动产业升级,剥离非主营贸易业务,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公司转让北京齐力100%股权给控制股权的人中泰集团、出售上海多经60%股权给中泰集团,推进贸易板块剥离,获得市场普遍认可。围绕聚焦氯碱主业、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产业链,收购中泰集团持有的新冶能源、增资中泰矿冶,增强中泰化学氯碱主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托克逊县新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新设立子公司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1家;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转让减少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天津中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所述的前次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公司发行股份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原“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其中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开行新疆分行6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三家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 ,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中泰纺织集团和金富纱业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蓝天物流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有11,838,996.44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51.38万元,详细情况详见附件1。
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节余募集资金3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终止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以“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22,246.38 万元投入“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 ;《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
中泰化学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中泰纺织集团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4日、2020年9月21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万元、2,000万元、1,200万元、3,3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20年9月22日将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泰化学于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泰纺织集团已于2020年11月24日将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42,210,216.24元划转至中泰纺织集团基本账户(建行0259)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富纱业已于2020年11月25日将农业银行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989,566.49元划转至金富纱业基本账户(建行705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6年12月21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9月22日将前期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万元、1,500万元、2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新疆富丽达募投项目的付款进度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新疆富丽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8年1月22日、2018年8月10日和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了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11月3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了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8年8月13日分别将补充流动资金34,000万元、1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8年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8年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3月19日、4月16日、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00万元、3,000.00万元、15,500.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在2019年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中泰纺织集团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4日、2020年9月21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万元、2,000万元、1,200万元、3,3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20年9月22日将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2018年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新疆富丽达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金富纱业不超过1,5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影响。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金富纱业于2018年4月11日,新疆富丽达和蓝天物流于4月12日分别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国债逆回购业务均由股份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做相关操作,并按照既定的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5月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金富纱业不超过2,0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中泰化学于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泰纺织集团已于2020年11月24日将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42,210,216.24元划转至中泰纺织集团基本账户(建行0259)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富纱业已于2020年11月25日将农业银行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989,566.49元划转至金富纱业基本账户(建行705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5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详细情况详见附件1。
注: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11,795万元;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纱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4,821万元。上述项目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根本原因如下:
(1)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实际生产高支纱占比较大,产量低于可研,实际销售单价低于可研,造成实际利润情况低于可研报告。
(2)运费补贴有较大幅度下降,明显降低了金富纱业的利润。自治区政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输费用补贴。2015年度及之前,根据新财建【2014】434号文件之规定 32支以上(含32支)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1000元,32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900元。2016年11月发布的新财建【2016】444号文件确定,自2016年起,新的运费补贴标准为:32支以下纱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720元,32支以上每吨补贴800元,分别下降180元/吨和200元/吨。
(3)受国际环境及市场因素影响,上述项目基本的产品粘胶纱市场行情报价下跌减少利润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 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等 13家公司发行股份 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54%股权、金富纱业 49%股权、蓝天物流 100%股权。经过分红派息调整,实际发行379,161,340 股,具体如下: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完成标的资产新疆富丽达 54%股权、金富纱业 49%股权、蓝天物流 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及新疆富丽达合计持有金富纱业 100%股权。
根据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富丽达承诺净利润数(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16 年度不低于 48,407.15 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54,880.65 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56,544.04万元。
新疆富丽达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合并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见下表:
新疆富丽达(合并)原全体股东已实现关于新疆富丽达(合并)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业绩的承诺。
根据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前述三家公司对新疆富丽达承诺净利润数(母公司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016 年度不低于41,145.75 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47,037.03 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49,042.31万元。
新疆富丽达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母公司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见下表:
新疆富丽达(单户)原全体股东已实现关于新疆富丽达(单户)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业绩的承诺。
根据公司与杭州金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前述三家公司对金富纱业承诺净利润数(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16年度不低于7,348.56万元2017年度不低于7,929.77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7,586.70万元。
金富纱业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合并口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见下表:
金富纱业原全体股东已实现关于金富纱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业绩的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别的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情况核对未见差异。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做全面的清查,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151.96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6,112.9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1.88%。公司于2020年末对有关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减值测试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来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期末公司对存货做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过清查和减值测试,存货存在跌价。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5,038,087.93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2,627,242.54元。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2020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151.96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6,112.9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1.88 %。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出租房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了预计,并已经公司2021年4月9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肖军、于雅静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中泰集团及中泰集团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67%的股份。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预计2021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出租房产等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依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行情报价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出租房产等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与山东银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银鹰”)、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鹰化纤”)于2016年12月签署《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重组增资合同》,公司增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纤维”)以收益法评估值定价,公司与山东银鹰、银鹰化纤签订对赌条款。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9年公司与山东银鹰、银鹰化纤签署《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重组增资合同之补充合同》,对原重组增资合同中的对赌条款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补充合同,2020年对赌期结束,现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1、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盈利承诺期:为2017、2018、2019和2020年度。
2、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同意:参考中联评估公司《资产评定估计报告》选取的收益法中依据的盈利预测数据,但明确本次盈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按照天泰纤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测算,其中:2017年度不低于3,558.87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6,798.50万元、2019年度不低于7,272.74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6,756.44万元,盈利承诺期四个会计年度累计不低于24,386.55万元。
3、盈利承诺期4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次性结算,天泰纤维在当年度超额实现的净利润部分可以累计到以后年度,以后年度超额实现的净利润可以累计追溯到以前年度。
4、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承诺在上述盈利承诺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如未完成,则按约定的补偿条款予以补偿。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02350002),天泰纤维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4,486.01万元,完成对赌条款中2017年承诺利润数的要求。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 65020007号),天泰纤维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1,954.97万元,未完成对赌条款中2018年承诺利润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字[2020] 217052号),天泰纤维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1,555.19万元,未完成对赌条款中2019年承诺利润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 第217037号),天泰纤维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16,593.93万元,完成对赌条款中2020年承诺利润数。
天泰纤维2017年-2020年四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24,590.10万元,完成业绩对赌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氯碱”)、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水泥”)、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电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圣雄能源及联合承租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拟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售后回租业务,期限三年,具体金额与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制股权的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2、圣雄电石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两年,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3、圣雄氯碱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两年,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4、圣雄水泥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两年,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电石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液氯、液碱、片碱、次氯酸钠批发;煤化工、盐化工系列新产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水泥、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火力发电、销售,工程项目施工,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煤炭开采等。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292,147.30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080,463.87万元,净资产为211,683.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票比例为18.55%。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86,811.54万元,负债总金额为254,589.66万元,净资产为32,221.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87,506.10万元,负债总金额为479,120.72万元,净资产为108,385.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 72,663.53万元,负债总金额为 58,042.03万元,净资产为 14,621.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圣雄能源及联合承租人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售后回租业务,期限三年;
2、圣雄电石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两年;
3、圣雄氯碱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两年;
4、圣雄水泥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两年。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45,129.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73%,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35,129.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7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4、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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